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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亮重拳!这些问题不严查处的,直接追究地方领导责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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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亮重拳!这些问题不严查处的,直接追究地方领导责任!

PP电子动态专区|热门街机游艺资讯 328 阅读 约 5.5 分钟

前段时间,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》重新修订,这份文件从2015年落地以来,已经平稳施行整整十年,本次也是十年间第一次全面、系统的修订升级,针对性补齐了过去生态环保监管和追责工作里存在的短板和漏洞。 这次修订的核心目的非常明确,就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政干部的生态环保主体责任。 以往不少地方在环保工作上敷衍应付、流于表面,上级政策落地打折扣、问题整改走过场的情况屡有发生。新规出台,就是为了彻底杜绝这类松散履职的现象,让各项环保制度和硬性规定真正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。 新规梳理搭建出一套权责清晰、层级完整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,明确各地党委和政府对辖区生态环保工作负总责,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当地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,直接牵头负责辖区整体生态环境质量。同时,文件明确划定问责底线,专门针对基层环保履职乱象立下追责标准。只要辖区内出现重大环境污染、生态破坏事件,或是群众实名举报的环保问题长期悬而不决、处置敷衍拖沓,损害群众环境权益,出现履职缺位、不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,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班子成员都要被直接追责。 新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、失职必追的硬性原则,坚持依法依规、精准问责,继续严格执行生态环保终身追责制度。干部在职期间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,不会因为岗位调动、职务提升、离岗退休就一笔勾销,相关责任终身有效、终身可追。与此同时,新规也兼顾问责的公平性与合理性,会结合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、实际危害程度、整改落实效果以及社会综合影响来综合判定,避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问责,保障每一次追责都规范精准、有理有据。 新版办法全文共19条,对比旧版内容,完成了四项关键优化升级。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,把党的领导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、各环节。二是进一步扩大追责覆盖范围,将各类开发区、事业单位、国企管理人员全部纳入统一追责体系。三是细化具体追责场景,新增巡视巡察、环保督察、专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生态问题的对应追责条款。四是优化完善工作流程,理顺问题核查、线索移交、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,把终身追责的硬性要求彻底固化下来。 新规明确划分出四类重点追责对象,清晰划定各级干部的履职红线。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如果环保政策落实不到位、辖区生态环境持续恶化、违规触碰生态红线、区域绿色发展推进滞后、环保督察整改敷衍应付,都将被严肃追责。分管领导如果长期放任分管领域的环保隐患、包庇违规污染企业、违规挤占挪用环保专项资金,必须承担相应责任。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出现项目审批违规、环保执法宽松软、无视群众环保举报、刻意隐瞒环境事故、不按规定移交违法线索等行为,一律从严处理。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缺位、处置失当、违规干预基层环保执法工作,同样无法免于问责。 一直以来,中央环保督察保持常态化推进节奏,首轮督察及回头看累计问责干部超6000人,第二轮督察也有上千名公职人员被追责,覆盖各级各岗位工作人员。本次新规落地,进一步细化了责任边界,补齐制度漏洞,为整治环保履职乱象筑牢了制度基础。 目前,群众反映环保问题的渠道十分便捷。原先的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已经统一并入12345政务便民热线,群众也可以通过生态环境部官方公众号、小程序、官网提交问题线索,附上具体时间、地点和相关佐证材料,就能大幅提升问题处置效率。 此次办法修订,全面收紧了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管约束,彻底改变了过去部分地区环保管理宽松松散的局面,倒逼各级地方干部主动重视群众环保诉求,常态化排查、整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。 追责只是规范管理、压实责任的手段,最终目的是督促各级干部真正扛起生态环保工作职责,实打实解决各类环境问题,守护好全民共同的生态家园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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